内容来源:厦门金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提升全国首批信用示范城市建设成效,落实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金融局指导地方金融协会发起诚信合规经营的倡议书,进一步营造“知信、用信、守信”行业氛围,推动我市地方金融行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
协会关于诚信合规经营的倡议书
各地方金融组织:
为贯彻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精神,加快信用示范城市建设,有效落实监管部门各项规定,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行业氛围,促进我市地方金融有序发展,现向各地方金融组织及其全体员工倡议如下:
一、牢固树立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金融业务监管规定,不从事非法集资、高利贷、套路贷活动,不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不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金融业务。
二、持续完善业务规则和管理制度,规范金融服务行为,确保营销、宣传内容的真实性。
三、诚信对待金融消费者,对所推荐金融产品或服务涉及的风险和免责部分充分履行提示和告知义务,绝不进行虚假、欺诈、隐瞒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四、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储存金融消费者数据,保证客户信息安全,不随意使用或扩散客户信息。
五、自觉履行登记、备案、数据报送等义务,所报送的数据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六、坚持弘扬诚信经营企业文化,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水平,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七、自觉接受*府部门监管、协会行业管理、投资者及社会公众监督。
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
年8月9日
来源: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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